“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凌河区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和社会关切,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项监督,重点检查食品安全和公共安全领域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为消费者权益保护贡献检察力量。
3月9日至11日,凌河区检察院干警深入辖区内餐饮住宿及超市零售业经营单位,对经营者安全管理、经营资质、进销货记录、标签标识等方面进行检查,了解疫情防控措施实施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管理不到位、保健食品进销货记录不全等问题进行立案处理,督促行政机关主动履行职责,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专项活动中,检察官积极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特种设备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和检察公益诉讼职能等法律知识,解答经营者咨询,增加了人民群众对消费者权益保护、食品安全以及公益诉讼等法律政策方面的理解和认可,为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维护疫情期间市场秩序、守护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提供了有力检察保障。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凌河区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和社会关切,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项监督,重点检查食品安全和公共安全领域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为消费者权益保护贡献检察力量。
3月9日至11日,凌河区检察院干警深入辖区内餐饮住宿及超市零售业经营单位,对经营者安全管理、经营资质、进销货记录、标签标识等方面进行检查,了解疫情防控措施实施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管理不到位、保健食品进销货记录不全等问题进行立案处理,督促行政机关主动履行职责,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专项活动中,检察官积极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特种设备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和检察公益诉讼职能等法律知识,解答经营者咨询,增加了人民群众对消费者权益保护、食品安全以及公益诉讼等法律政策方面的理解和认可,为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维护疫情期间市场秩序、守护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提供了有力检察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