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凌河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一起军人权益行政公益诉讼案,通过公益诉讼检察诉前程序为切入点,依法能动履职,督促协同相关职能部门主动作为,让检察公益诉讼和协同治理的成果更广泛惠及特定群体。
2021年,曹小(化名)从锦州市凌河区入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现役军人。入伍后,曹小(化名)及其家属未收到光荣牌,其他待遇也未及时落实。
本案系由锦州市人民检察院根据沈阳军事检察院移送线索,指定基层院一体化办理,经联合调查工作发现,军人曹小(化名)自2021年入伍后未及时收到光荣牌和优待金,存在军人权益被侵害情形,且该违法行为尚在持续,军人利益仍处于被侵害状态。
在取得相关证据后,2022年11月14日凌河区人民检察院决定立案调查,并于11月18日向凌河区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该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该部门收到检察建议书后高度重视,组织专人进行清查,通过电话沟通等方式与曹小(化名)家属取得联系,于11月24日到曹小(化名)家中送光荣牌,并为其悬挂,12月30日所有优待金一次发放到位。
2023年1月13日,军人家属冒着风雪到凌河区人民检察院送来一面“为民排忧心系百姓”的锦旗。凌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办案组通过后续跟踪调查,军人合法权益切实得到了保障。
通过该案件办理,凌河区人民检察院与政府职能部门对现役军人权益保障达成工作共识,形成了对军人权益保护合力,从源头上筑牢军人权益保护机制,推动建立多部门齐抓共管的长效工作机制,取得“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办案实效。
军地联合推进军人权益保护工作在本地区尚属首例。沈阳军事检察院和凌河区人民检察院共同办理案件,体现了军地检察机关对军人权益的切实保护,充分展现了检察机关在保护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领域的新作为、新担当。同时,凝聚军地检察合力,切实用“检察蓝”守护“橄榄绿”,为共圆“强军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激励了更多的有志青年保家卫国的热情,营造了浓厚的参军氛围。
近日,凌河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一起军人权益行政公益诉讼案,通过公益诉讼检察诉前程序为切入点,依法能动履职,督促协同相关职能部门主动作为,让检察公益诉讼和协同治理的成果更广泛惠及特定群体。
2021年,曹小(化名)从锦州市凌河区入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现役军人。入伍后,曹小(化名)及其家属未收到光荣牌,其他待遇也未及时落实。
本案系由锦州市人民检察院根据沈阳军事检察院移送线索,指定基层院一体化办理,经联合调查工作发现,军人曹小(化名)自2021年入伍后未及时收到光荣牌和优待金,存在军人权益被侵害情形,且该违法行为尚在持续,军人利益仍处于被侵害状态。
在取得相关证据后,2022年11月14日凌河区人民检察院决定立案调查,并于11月18日向凌河区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该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该部门收到检察建议书后高度重视,组织专人进行清查,通过电话沟通等方式与曹小(化名)家属取得联系,于11月24日到曹小(化名)家中送光荣牌,并为其悬挂,12月30日所有优待金一次发放到位。
2023年1月13日,军人家属冒着风雪到凌河区人民检察院送来一面“为民排忧心系百姓”的锦旗。凌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办案组通过后续跟踪调查,军人合法权益切实得到了保障。
通过该案件办理,凌河区人民检察院与政府职能部门对现役军人权益保障达成工作共识,形成了对军人权益保护合力,从源头上筑牢军人权益保护机制,推动建立多部门齐抓共管的长效工作机制,取得“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办案实效。
军地联合推进军人权益保护工作在本地区尚属首例。沈阳军事检察院和凌河区人民检察院共同办理案件,体现了军地检察机关对军人权益的切实保护,充分展现了检察机关在保护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领域的新作为、新担当。同时,凝聚军地检察合力,切实用“检察蓝”守护“橄榄绿”,为共圆“强军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激励了更多的有志青年保家卫国的热情,营造了浓厚的参军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