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 无障碍服务
    当前位置:首页-检察要闻
    检察要闻
    践行“枫桥经验”丨凌河检察院成功促成一起拒不执行判决案刑事和解
    时间:2023-12-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执行难,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当事人的胜诉判决最终成了“司法白条”的现象很是让人苦恼。

    2016年4月,凌河区法院对崔某某等二人与沈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作出判决。被告人沈某明知法院做出判决后,在2017至2018年期间,仍多次将大量钱款挪作他用,在有能力履行判决义务情况下而拒不履行义务,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2023年11月,凌河区检察院对沈某提起公诉。

    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多次与犯罪嫌疑人(被申请人)和申请执行人沟通,释法说理、分析利弊,在检法两部门办案人员的携手努力下,最终在庭上促成双方达成刑事和解,被告人沈某主动给付崔某某等二人执行款90余万元,取得良好办案效果。


    “感谢检察机关依法办案,让我实打实地感受到了司法温度,我这心里暖和得很!”近日,被害人为承办检察官送来了锦旗,表达了由衷的感激之情。一面锦旗,包含着人民群众真挚的情感,承载着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认可。本案的成功办理,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和当事人上访的潜在不安定因素,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近年来,凌河区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用心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 促进双方刑事和解,成为凌河区检察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不仅使刑事和解制度在检察实践中得以深入落实,同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修复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检察官提醒:

    孔子曰:“人若无信,不知其可也。”检察官提醒:所有被执行人不要心存侥幸,不要低估司法机关打击逃避执行、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的决心和力度,切莫挑战法律的权威和底线,履行生效判决、裁定义务才是唯一的出路。同时,要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守住诚信底线,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人人责无旁贷。


    您的位置:首页>检察要闻

    践行“枫桥经验”丨凌河检察院成功促成一起拒不执行判决案刑事和解

      2024-10-24

    执行难,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当事人的胜诉判决最终成了“司法白条”的现象很是让人苦恼。

    2016年4月,凌河区法院对崔某某等二人与沈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作出判决。被告人沈某明知法院做出判决后,在2017至2018年期间,仍多次将大量钱款挪作他用,在有能力履行判决义务情况下而拒不履行义务,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2023年11月,凌河区检察院对沈某提起公诉。

    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多次与犯罪嫌疑人(被申请人)和申请执行人沟通,释法说理、分析利弊,在检法两部门办案人员的携手努力下,最终在庭上促成双方达成刑事和解,被告人沈某主动给付崔某某等二人执行款90余万元,取得良好办案效果。


    “感谢检察机关依法办案,让我实打实地感受到了司法温度,我这心里暖和得很!”近日,被害人为承办检察官送来了锦旗,表达了由衷的感激之情。一面锦旗,包含着人民群众真挚的情感,承载着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认可。本案的成功办理,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和当事人上访的潜在不安定因素,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近年来,凌河区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用心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 促进双方刑事和解,成为凌河区检察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不仅使刑事和解制度在检察实践中得以深入落实,同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修复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检察官提醒:

    孔子曰:“人若无信,不知其可也。”检察官提醒:所有被执行人不要心存侥幸,不要低估司法机关打击逃避执行、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的决心和力度,切莫挑战法律的权威和底线,履行生效判决、裁定义务才是唯一的出路。同时,要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守住诚信底线,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人人责无旁贷。